常说“是药三分毒”,可你知道身体的哪个部位被“毒”了吗?医学专家称,身体的化工厂——肝脏,最易被药物的毒性侵犯,据世界卫生组织药品不良反应术语集统计:药品不良反应导致内脏损害比例的排序中,肝胆损害排列第一。比如常用于治疗皮肤病的内服药物,对肝脏有很大的毒性,这种因药物损害致肝衰竭的疾病在临床上叫做药物性肝病,药物性肝损伤与酒精性肝损伤都属于化学性肝损伤的一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发布的24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有10余期是关于药物性肝损伤的通报。所以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和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警惕药物造成的肝损伤。
药物性肝损伤的病因
肝脏是人体具有极其重要生理功能的器官,绝大多数的体内代谢产物及外来毒物,包括药物都要经过肝脏进行解毒,它一方面将有毒的物质变为无毒的物质排除体外,另一方面将某些物质变化为机体所需物质而被机体吸收利用。但是,当肝脏发生病变,如各型肝炎、肝硬化或肝癌时,其解毒功能将因减退而影响对某些药物毒性的解除,从而使肝脏的正常结构受到破坏或损害,继发中毒性肝病或加重肝硬化发展的进程,使肝病经久不愈。
药物对肝脏的损害方式不同,有的药物对肝细胞有直接毒性作用,破坏肝细胞的整个结构;有的药物最初只干扰肝细胞的某一代谢过程而后才间接的促进肝细胞的脂肪变或细胞坏死;有的药物作为抗原,在体内和肝脏内通过抗原、抗体反应而破坏肝细胞。所以,肝病患者应慎用下列对肝脏有毒性的药物:
慎用的常用药物约15种
据统计,临床使用的可引起肝损伤或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的药物有600多种,其中常用药物有:
1、抗菌素:多数头孢菌素、四环素类、红霉素类、林可霉素等
2、抗菌药:磺胺类、异烟肼、利福平、利福定、酮康唑、氟康唑等
3、抗寄生虫药:氯喹、伯氨喹、哌嗪、左旋咪唑、阿苯达唑等
4、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酮洛芬、吡罗昔康、塞来昔布等
5、抗痛风药:秋水仙碱、别嘌醇等
6、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等
7、镇静催眠药:苯巴比妥、地西泮、硝西泮、劳拉西泮、艾司唑仑等
8、抗精神病药: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舒必利、利培酮等
9、心脑血管药:奎尼丁、胺碘酮、尼莫地平、阿替洛尔、特拉唑嗪、缬沙坦、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等
10、消化道用药:雷尼替丁、奥美拉唑、埃索美拉唑、西沙必利等
11、利尿药:氢氯噻嗪、氨苯蝶啶、乙酰唑胺等
12、降血糖药:格列吡嗪、阿卡波糖等
13、性激素:甲睾酮、丙酸睾酮、雌二醇、炔雌醇、己烯雌酚、甲羟孕酮、炔诺酮等
14、抗肿瘤药:环磷酰胺、尼莫司汀、甲氨蝶呤等
15、中成药:壮骨关节丸、消咳片等。
预防药物性肝损伤掌握措施
1、严格掌握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格按照剂量和疗程服用。例如成人服用对乙酰氨基酚24小时内的剂量不应超过2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超过此量易导致患者出现黄疸、急性中毒性肝坏死,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
2、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应使用对肝脏影响小或经肾脏排泄的药物,用前查看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等项目中是否有肝功能异常慎用的提示,必要时建议更换药品。例如此类患者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应用强心药时,不宜用洋地黄毒苷,宜用地高辛;因为前者易导致蓄积中毒,剂量难于掌握;后者主要经肾脏排泄,不易产生蓄积中毒。
3、患者需联合用药时,种类不宜过多,避免因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加重肝毒性。例如别嘌醇与巯基嘌呤合用可增加药物的肝毒性,导致患者死亡。服用伤肝药物期间不宜饮酒,因乙醇也可加重药物的肝毒性。
4、长期服伤肝药物者应注意观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出现异常立即停药,及时咨询医生更换药品,并配合保肝药物的治疗
5、服用能够防治肝脏损伤的保健品,例如灵芝类保健品,中华传统医学一直视灵芝为滋补强壮、固本扶正的珍贵中草药。现代医学证明:灵芝含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灵芝多糖能提高机体免疫力,提高机体耐缺氧能力,消除自由基,抑制肿瘤,抗辐射,提高肝脏、骨髓、血液合成DNA、RNA、蛋白质的能力,延长寿命等。灵芝三萜具有强烈的药理活性,有止痛、镇静、抑制组胺释放、解毒、保肝、毒杀肿瘤细胞等功能。有关医学专家认定灵芝提取物是最佳的保肝解毒之品。 林岛灵芝孢子粉可明显减低药物引起的血清ALT及AST水平的升高,使药物作用所致肝细胞坏死发生例数明显减少,病变程度明显减轻,肝细胞坏死评分显著降低,明显促进了肝细胞的再生及肝功能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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