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400年左右,韩国开始了人参贸易并被公认为“人参之国”。远在一千五百年前,南朝梁代道教思想家、医学家陶弘景在他的《名医别录》中,收录了一首《高丽人作人参赞》,曰:三丫五叶,背阳向阴。欲来求我,椴树相寻。虽短短四句,已把高丽参的外形特征和生长环境交代得很清楚了。
一直以来,中国商人将韩国政府专卖的高丽参称之为“官庄”, 以和其他产品区別。从1940年初开始随着民间制造的类似产品及伪造劣质高丽参逐渐增多,所以政府为维护高丽参的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特别在“官庄”前面加上“正”字,即“正官庄”,以表示政府制造的真品,方便消费者辨识真伪。
高丽参在韩国的地位还有其他体现。1899年大韩帝国宫就专门设置宫内部内长院参正科(高丽参管理部门)。在过去的一个世纪,参正科一直由行政部监督。1999年,它成为独立的政府部门,重新命名为韩国人参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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